事发靖安县一农民家庭 律师:弃子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2007年12月11日,46岁的胡久勤与当地一位21岁女孩陈张莲到靖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。然而,今年6月7日凌晨,陈张莲却瞒着丈夫在靖安县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。几个小时后,陈张莲就将男婴送人,在获得收养人2700元营养费后,立即出院,并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。 在多方寻找无果后,胡久勤以妻子涉嫌骗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 46岁娶来少妻竟是好赌之徒 胡久勤,靖安县东源乡西岭村人,1962年出生。在他读初中时,父亲就病逝,后来母亲摔坏了腿。为照顾母亲,胡久勤辍学回家种田,“到40多岁也没有讨上个媳妇”。 去年,胡久勤的母亲去世,胡久勤在靖安县城开了间家电修理店。不久,胡久勤老乡饶曾介绍了比胡久勤小26岁的女子陈张莲。去年12月11日,胡久勤与陈张莲到靖安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。 因为这对夫妻年龄悬殊大,两人的结合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 陈张莲的继父说,只读过小学一年级的陈张莲由于长期缺少教养,养成了好逸恶劳的恶习,并且嗜赌成性。在婚后的日子里,陈张莲常混迹于靖安县城街头巷尾的麻将桌上,赌输了钱就伸手向胡久勤要。 胡久勤说,有一次,陈张莲向他要6000元钱,几天时间就把钱输了个精光。他与陈张莲经常为赌博的事情吵得天翻地覆。今年2月,陈张莲赌气回到继父家中,一直不愿意回到他身边。 妻子瞒着丈夫生儿送人养 胡久勤说,妻子在继父家一住就是4个多月,今年6月7日,他听朋友说陈张莲在靖安县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男婴,更令他想不到的是,妻子紧接着又玩起了失踪。 靖安县人民医院妇产科蔡主任说,6月7日凌晨2时30分,陈张莲在医院足月产下一男婴,但其后来将小孩送人了,据说陈张莲收了收养人2700元营养费,并于当天早晨办理了出院手续。 医院妇产科胡护士长回忆称,陈张莲是一个人来医院待产的,称自己是个没有结婚的人,肚子里的小孩也不知道是谁的。一周后,有个40岁左右的男子来医院办理小孩的出生证明。因该男子所说的名字与准生证上父母的名字不符,所以她拒绝了该男子提出的办理出生证明的要求。 产后演绎人间蒸发 靖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郑教导员告诉记者,在胡久勤报案后,警方对该案进行了调查。今年6月下旬,警方在乡下找到了陈张莲并把她送回到胡久勤的家,而据陈张莲说,这个小孩在她婚前就已经怀上了。回家后的陈张莲第二天早上以去抱回送养的小孩为由,向胡久勤索要150元钱后消失。 胡久勤说,陈张莲背着他把孩子送人,尽管这小孩与他没有血缘关系,但孩子是他们婚内所生,他就视这孩子为自己亲生。此外,胡久勤还决定向法院起诉,状告陈张莲的弃子行为。 弃子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陈张莲婚内弃子行为,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、法学博士杨秋林认为:陈张莲的行为不构成婚姻诈骗犯罪,因为双方都是合法登记结婚,且婚后七个月生有一男孩,故不构成诈骗犯罪。针对陈张莲隐瞒丈夫,擅自将自己的小孩送给他人的行为,如果陈张莲擅自将自己所生的婴儿抛弃而不予以抚养,则可依照《刑法》第261条的规定追究其遗弃犯罪的刑事责任。具体定性要看案件进一步调查的事实。 华邦律师事务所万建雄认为,无论陈张莲对胡久勤婚前是否有不忠行为,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将婴儿送与他人。夫妻均对所生育的婴儿负有抚养义务, (记者 刘德禄)
编辑:钱塘 转载自:腾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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